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北京雅谷太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 ___咨询服务协议中的第一条 服务内容中第1、2、3、4款达成一致意见。 一、 服务内容 1、 乙方就甲方提出的需求做出需求分析报告 2、 按照甲方需求推荐满足甲方需求的服务商 3、 服务商信息调查表 4、 代理甲方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 二、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为避免双方的沟通误差,甲方应如实的告知需求信息,如有更改应及时告知乙方,乙方根据甲方需求做出需求 报告后,甲方应三个工作日内以邮件方式明确确认该需求,并预付50%款项,乙方收款后依据甲方确认的需求 报告提供进一步服务。 2、 甲方如认为乙方提供的需求报告未能领会甲方需求,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如协商后乙方任未领会甲方需求,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全额退还预付款。 3、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公司名称、地址与联系人信息,如有必要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积极配合乙方的咨询工作。 4、 如果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需求,未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时间内提供信息,应与乙方友好协商,如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 乙方提供给甲方服务商信息后,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确认该信息并支付余款。甲方如认为该服务商未能满足 甲方需求,应立即与乙方积极沟通。经双方确认,该服务商确实不能满足甲方需求,或只能部分满足甲方需求, 甲方可要求乙方就甲方已付款项,全额或部分退款 。也可要求乙方再次提供服务商。 6、 如甲方认可乙方提供的服务商,可要求乙方代理甲方在 工作日内,与服务商签订服务协议,并将服务协议 原件或复印件寄于甲方。也可自行与服务商签订协议。 三、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接到甲方提出的需求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作出需求报告,发于甲方。如甲方在收到乙方需求报告后 三个工作日内未能反馈,乙方应积极沟通甲方。乙方发出需求报告5个工作日内,甲方任未反馈,或乙方发出 需求报告7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支付预付款,服务终止。 2、 甲乙双方确定需求后,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 工作日内提供其余服务,如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时间 内完成服务,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甲方认可延期后,可继续提供服务,如甲方明确不能延期,乙方应配合 甲方部分或全部退还甲方已付款项。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达成甲方需求所必须的所有证件与必要帮助,如甲方在合理时间内拒绝提供证件 与帮助,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款项不予退还。 4、 乙方代理甲方与服务商签订合同后,原则上不提供代维与上架服务,如需提供请在补充协议内注明,并约定代 维内容,该项服务将会产生费用,费用明细在补充协议中表现。 5、 乙方完成所有服务后,应立即以协议中认可的邮箱发送信息,甲方应该在5个工作日内认可服务完成并支 付余款。如甲方5个工作日内未能确认,乙方将自动认可甲方确认乙方服务完成,如10个工作日内未能支 付余款,将按余款日1%的费用,收取滞纳金。 四、 双方认可的邮箱地址及联系方式 甲方邮箱: 联系人: 移动电话: 乙方邮箱:______________ 联系人: 移动电话: 五、 费用及支付: 甲方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乙方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六、 保密条款 本协议签订前以及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一方(“披露方”)曾经或者可能不时向另一方(“接受方”) 披露有关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保密信息”),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以及协议终止后的壹(1)年内, 接受方必须: 1、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 只为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需的范围内使用保密信息; 除为代表/代理接受方履行接受方在本协议项下义务而确有必要知悉保密信息的接受方或接受方关联机构的雇员、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顾问(合称“再接受方”)外,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保密资料。接受方向再接受方披露保密信 息前,应和再接受方签署书面保密协议,在该等书面保密协议中再接受方应承诺其将承担本协议项下接受方的所 有义务和责任。 接受方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其掌握的信息符合如下任何一种情形的,可不对该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人未违反对披露方的义务而向接受方揭露的保密信息; 非因接受方的过错,保密信息成为公众知晓的信息; 没有利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信息; 接受方在获得保密信息前已知晓的信息。 接受方有充分确凿的证据证明其对保密信息的披露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可不视为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保密义务: 该披露行为系严格依据法律、法规或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的要求所为; 披露是在必要合理范围内进行; 在披露前事先书面通知信息披露方,并协助披露方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防止保密信息的进一步扩散. 用户方对于其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接触或了解到的第三方的任何信息应予以保密,未经权利人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 任何第三方。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因此使服务方遭受任何第三方的权利要求的,用户方应向服务方承担 全部的赔偿责任。 披露方可在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或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后随时通知接受方返还或销毁保密信息。 接受方应在接到披露方的通知后立即按照披露方之选择和要求。 服务方在为用户方提供咨询服务期间所取得的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及进行技术改进的方法和成果,其所有权和 知识产权归服务方所有,事先未经服务方书面同意,用户方不得私自将其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在本协议签 订前由服务方享有的 一切权利,在本协议签订仍归服务方所有。 本条的效力不因本协议的终止或解除而终止。 七、 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战争、罢工、政府行为、非因各方原因发生的火灾、电信网络、供电单位采取的限电或断电措施、 供电单位的电力设施故障、黑客攻击、尚无有效防御措施的计算机病毒的发作及其它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 和后果不能防止并避免的不可抗力原因,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及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 义务的,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通知他方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各方按不可抗力对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是 否终止本协议,免除或部分免除本协议的义务。 八、 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各方发生争议,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各方同意提交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时生效,有效期至咨询服务完成(以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商信息为完成标准,如需乙方代理 签署服务协议,以服务协议签署完毕为准)结束。 十、 补充协议 本协议是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与主合同条款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补充协议内容: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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